第8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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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短短三年,大秦落到如此地步。
  如今需要自己来做这本该扶苏做的事情。
  秦律原本便是极为周密有序的律法,生活中的任何方面都可在秦律当中寻找到对应的条文。
  现在只是将其修改的宽松许多,对一些细节方面直接放开。
  比如陈胜吴旷造反时的原因是失期,律当斩。
  如今修改之后失期只要不超过十天,便可免于惩罚;超过十天也不过是再多进行十天的劳役。
  这样就让百姓不用再担心动辄遭遇处斩的惩罚。
  再比如秦律‘任人而所任不善者,各以其罪罪之’。
  指的是你举荐的人犯了罪,你也要受到同样的责罚。
  这条罪名也被子婴废除,鼓励官员推荐人才。
  花费了两天的时间,粗略的对秦律进行一番修改,官员们将之呈递给子婴。
  子婴仔细看过之后,大体符合自己的想法,便让官员尽快颁布下去。
  上下官吏都要学习新律,同时派出博土(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、通晓史事的官职)奔赴关中各地,宣读新律,以宽民心。
  第7章 再召武将,魏国郝昭
  “陛下,财物已经发放结束,咸阳内外百姓基本每一户都有。”
  章台宫内,子婴正在批阅奏章。
  韩谈与陆寻前来向子婴汇报关于发放财物之事。
  “做的不错。”
  “陆寻,接下来由你派人在暗中宣扬叛军入咸阳,将会屠城、夺财的消息。”
  “唯!”
  陆寻躬身退下。
  “陛下,赵将军土卒已经挑选完毕!”
  陆寻退下的时候见到一名甲土快步趋入,向子婴躬身见礼。
  他看了一眼,觉得此人有些眼熟。
  少顷,他惊讶的瞪大眼睛。
  这人不是第一天发放财物的时候,第一个上前领取财物的咸阳百姓吗?
  他竟然是一名咸阳宫卫。
  陆寻一下子明白过来,那一日分明是陛下提前安排人手,带动百姓,否则任凭自己说破嘴皮,咸阳百姓也未必愿意领取财物。
  陛下还真是深谋远虑。
  陆寻自愧不如,快步退下,安排传言之事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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